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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暖季型草坪草种质创新与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组织培养实验室管理办法
发布时间:2022/3/4

为了加强我中心的建设和管理,提高组织培养实验室的管理水平,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效能,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,保证实验室的安全、正常、高效运转,结合我所实验室管理的有关文件的要求,特制定本条例。

1. 实验室是进行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的重要场所,学生及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2. 进入实验室须穿白大衣,要保持实验室内的清洁、整齐、安静,严禁随地吐痰、严禁抽烟

3. 做好实验室的清洁工作。准备室内每天清扫一次;接种室与培养室每周清扫一次,并做好消毒工作。

4. 要精心爱护实验仪器、设备等,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。

5. 建立仪器设备的使用及维修档案,每次实验认真做好仪器使用情况记录,同时做好维修记录。

6. 实验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及环境安全,对有毒、易燃试剂要妥善保管,实验废液要妥善处理。

7. 吸过菌液的吸管、用过的玻片等污染器械,应及时放入含有消毒液的容器内,不得放在桌上,亦不得放在水槽内冲洗。

8. 对于需特殊保存的试剂,用完之后要立即放回原保存环境中;普通试剂用完后放回原处,要节约用试剂。

9. 进入接种室与培养室前需用肥皂清洗手臂,进入后必须更换洁净的白大衣并换拖鞋。

10. 做好试验记录并及时清除污染的培养容器,污染的培养容器要在高压灭菌锅内消毒后方可清洗。

11. 定期整理冰箱,及时清除过期或变质的试剂,并做好冰箱的清洁工作。

12. 每次实验结束要彻底清洗,做好实验室卫生,必须切断电源、水源、光源,关好门窗,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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